池等附屬設備、服務設施、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則不在個人衛生用品管制範圍。
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已於「一次用源頭減量宣導網站(https://recycle2.moenv.gov.tw/SingleUse)」建置旅宿用品資料頁面,相關文宣資料均已上傳網站,請善加利用並廣為宣傳。
四、另交通部觀光署前於 113 年 12 月 11 日召開「協助旅宿業提升經營管理環境座談會」,會議中高雄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表示:「目前環境部已限制明(114)年起旅宿業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惟現階段學校標案仍規定入住之旅館需提供一次性備品,與現行法規相違背,希望環境部可協助行文給教育部或各級學校宣導相關政策。」請貴單位惠予依旨揭公告規定修正招標規範。
教 育 部 反 暴 力 霸 凌 專 線 :1953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信 箱 : yang221112@gmail.com
電話:5922023 分機 803 學 務 處 。 臺 南 市 反 霸 凌 投 訴 專 線 0 6 - 2 9 5 9 0 2 3 ( 學 輔 校 安 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