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依據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一)閩南語: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舉辦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取得合格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教學科目、節數及聘任名額:
閩南語:正取 1 名,備取 1 名,授課節數每週 11 節(星期三第 1-4 節、星期四第 1-7 節)
三、上課時間:自學期開始 114 年 2 月 5 日正式到校上課,為期一學期。
四、待遇: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勞保、勞退依規定繳納。
五、報名方式: 114 年 1 月 15 日前報名資料繳交(任選其中一種方式),報名表請至附件下載
(一)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 (於 114 年 1 月 15 日前寄達,郵寄地址: 745 臺南市安定區文科里 11 鄰油車 62 號 南安國小教務處收)。
(二)電子郵件傳送至echannanan@tn.edu.tw (含報名表及相關證件電子檔,請來電確認)
(三)本人送達本校教務處。(含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影本)
教 育 部 反 暴 力 霸 凌 專 線 :1953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信 箱 : yang221112@gmail.com
電話:5922023 分機 803 學 務 處 。 臺 南 市 反 霸 凌 投 訴 專 線 0 6 - 2 9 5 9 0 2 3 ( 學 輔 校 安 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