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定區南安國民小學113 年度 9 至 12 月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 據:
(一)教育部訂頒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學前即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
(三)臺南市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用人單位:臺南市安定區南安國民小學輔導室。
三、徵才職務: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一名,備取一名。
四、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個別或少數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五、資格限制:
(一)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二)身心健康且無法定傳染疾病。
六、薪 資: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83 元計(勞健保、勞退金依法辦理)、每天服務不超過
8 小時,薪資請領總額為教育局核定金額。
七、任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八、管理方式:
(一)由用人單位與進用人員訂定契約。
(二)用人單位設置出勤紀錄表,管理進用人員出勤情形。
九、報名應備文件:
(一)甄選履歷報名表與切結書。(請至本校網頁下載)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貼於甄選報名表後)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甄選報名表)
以上(二)、(三)證件請於面試時攜帶正本繳驗,未帶證件者恕不面試,繳驗後當場發還。
十、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請填寫「甄選履歷報名表」連同報名應備文件,即日起至臺南市安定區南安國民小學輔導室(地址:臺南市安定區文科里油車62號)親自繳交相關文件,期限至 113 年 9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3時止,逾時無效。
十一、遴選方式:文件報名後經第一階段資料審查後,學校電話通知9月3日下午14:00面試。
十二、錄取與分發:
依甄選成績高低排序,擇優錄取1名,備取 1 名,依序遞補候用。
錄取名單於 113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17:00 時前公佈於本校網站首頁並電話通知當事人。
十三、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
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之候用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臺南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
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四)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
資格。
(五)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六)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四、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輔導室蘇主任,電話 06-5922023 轉 805
教 育 部 反 暴 力 霸 凌 專 線 :1953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信 箱 : yang22111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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