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國小學生辦理轉學相關說明(含轉出與轉入): 111 年 12 月 22 日開始適用
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生轉學作業要點第 13 點(南市教課(二)字第 1111494482 號)
一、【轉出】手續
(一)轉出前事先向教務處索取轉學申請書,請家長填寫轉學申請書基本資料,交給級任老師簽名。
(二)轉出當天應帶證件(請至教務處辦理)
1.轉學申請書(已填妥基本資料,並有級任老師簽名)
2.遷移新址後具詳細記事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3.監護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雙親監護:父母雙方之身分證正本、印章。倘父母其中一方無法親辦時,務必填寫委託書。
※單方監護:已辦妥監護登記並載明監護人之戶籍謄本。監護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三)學校審查通過後,發給轉學證明書,家長於轉出後三天內,持轉學證明書及回報單前往新學校報到。
二、辦理【轉入】手續應帶證件(請至教務處辦理)
1.原就讀學校之轉學證明書
2.戶籍證明文件(具詳細記事三個月內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3.監護人(父母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學生戶籍需設在本校學區(中榮里,文科里,海寮里,港口里,港南里,港尾里)
教 育 部 反 暴 力 霸 凌 專 線 :1953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信 箱 : yang221112@gmail.com
電話:5922023 分機 803 學 務 處 。 臺 南 市 反 霸 凌 投 訴 專 線 0 6 - 2 9 5 9 0 2 3 ( 學 輔 校 安 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