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校園門禁管制:
(一) 落實校外人士(如家長、外賓、洽公訪客等)進入校園實名(聯)制 登記、量體溫及佩戴口罩措施,並婉拒有傳染風險者進入校園。
(二) 家長不進入校園,若有進入校園之需要時,引導至訪客會談區, 請勿直接進入辦公區或教學區。
(三) 宣導規勸學生於放學後、社團活動或課後輔導後儘早返家,避免 在外逗留,以維護自身健康及安全。
(四) 請於校園出入口張貼有關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者避免到校等防疫 措施相關宣示標語及資訊,俾共同守護師生健康。
二、 口罩佩戴事項:
(一) 師生每日入校園須自備口罩。
(二) 依據「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 幼兒園到高中屬特定人員上課,需注意通風良好,儘可能維持社 交距離,不硬性配戴口罩。惟如有發燒、咳嗽、流鼻涕等呼吸道 症狀者,務必戴口罩。
(三) 請導師每日於導師時間主動關心學生身體健康情形,如有發燒、 咳嗽、流鼻涕等呼吸道症狀者,請關懷後通知家長,並請學生戴 上口罩。
(四) 有關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搭乘學生交通車、密閉空間集會、配 膳(打菜)作業,請依教育部「109 學年度高中以下學校因應嚴重 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五) 考量秋冬時節除了 COVID-19 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 行,可多鼓勵教職員工生戴上口罩防疫,維護自身健康。 三、 自主量測體溫措施:
(一) 落實個人健康自主管理,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身體健康,出門上 學前應量測體溫,配合每日登載於家庭聯絡簿。
(二) 到校後由導師檢查體溫量測紀錄,學生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情 形,請就醫並在家休息落實生病不上課。
(三) 學生就醫後請家長回報學校診斷結果。
四、 學校校慶、運動會等活動:非特定人員(如家長、外賓等)入校參加校 慶、運動會等活動,請配合學校量測體溫、佩戴口罩及落實實名(聯) 制登記。
五、 班親會、家長會:進入校園之家長須配合學校量測體溫、佩戴口罩及 落實實名(聯)制登記,班親會辦理方式則尊重學校。 六、 校園場地開放或借用(依本局 109 年 2 月 18 日南市教秘字第 1090237821 號函辦理):
(一) 現階段,國內無新增本土個案,落實戴口罩及維持社交距離,校 園室內外場地依規定申請借用,學生放學後之校園開放時段依各 校公告為主。
(二) 倘本市新增本土案例,校園室內場地除國家考試、檢定考試、影 響學生升學權益活動、特殊情形簽奉核准(原則上由學校依權責 決定是否開放借用)或本局辦理之活動等,其餘全面停止民眾及 私人團體借用室內場地(包含長期且有固定使用者之借用)。
(三) 倘國內出現社區傳播,除公務辦理之活動外,校園室內外場地全 面暫停借用,亦停止開放校園場地。
七、 防疫期間,請持續加強校園防疫措施,盡力防堵傳染風險,落實向所 屬教職員工生宣導,正確戴口罩之時機及方法、手部衛生、咳嗽禮 節、生病不上學等衛教宣導,做好個人健康自主管理及良好衛生習 慣,保持防疫所需適當社交距離及社交禮貌等防疫措施。
八、 請加強校園環境清潔消毒,增加消毒頻率,保持教室通風,以及備妥 適量洗手設備、定期盤點校內緊急防疫物資存量並適時增補,以提供 校內師生緊急應變或特殊需求時使用。
九、 未來如果國內疫情升溫,再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教育部或本市 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相關之防疫決定,調整相關防疫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