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導師協助符合條件之小朋友提出申請
獎助學對象及條件
(一)符合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認定之中、低收入戶家庭。
(二)凡設籍台南市一年以上,經台南市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等在學學生。
(三)、國小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四) 各組操行成績均須在80分以上或甲等
(五) 各組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或乙等
獎助學金金額
(一)國 小 組:新台幣壹仟元整。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式二份
(二)前學期成績證明書(影印本須加蓋學校相關印章切結)
(三)申請人之戶籍謄本(生活共同戶正本)一式二份
(四)中、低收入戶家庭證明(影印本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教 育 部 反 暴 力 霸 凌 專 線 :1953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信 箱 : yang221112@gmail.com
電話:5922023 分機 803 學 務 處 。 臺 南 市 反 霸 凌 投 訴 專 線 0 6 - 2 9 5 9 0 2 3 ( 學 輔 校 安 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