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依法除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外,每學期應實施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 4 小時( 6 節課),依據上開要點規定,
請使用本局研發之課程並至少實施 1 節課,課程教案請至本局國教輔導團總團
位置:首頁>教材資源,網址:https://ceag.tn.edu.tw/modules/ceag/resource.php?TeamID=23)網頁下載使用,
課後學習單或回饋單應由授課教師妥為保存 1 年,並依各校自訂之格式完成教學紀錄,向教務處登記確認實施完成。
教 育 部 反 暴 力 霸 凌 專 線 :1953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信 箱 : yang221112@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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