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安定區南安國小因應中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防治應變計畫
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之確診病例以境外移入為主,除從事醫療照護工作或與確診病例曾有密切接觸者外,一般大眾於社區感染之風險相對較低。惟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
針對已由衛生單位或民政單位列為追蹤管理之高感染風險對象,均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進行健康管理。另外由於中國大陸疫情持續擴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將會適時依防疫需求公布相關之防疫措施。有關上述學校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如下,請全力配合加強防範校園防疫措施,以維護校園之健康與安全,期望全校師生瞭解並配合執行計畫內容。
壹、防護措施
一、開學前
(一)學校應成立防疫小組,並由校長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並召開因應措施會議。
(二)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如出現發燒應通知學校以利監測班上學生健康狀況,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
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
(三)學校班級可利用電話簡訊、line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四)寒假期間如有課業輔導及辦理學生活動之進行,相關注意事項比照下列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
二、學生在校期間
(一)學校預先備妥適量的耳(額)溫槍、洗手液或肥皂及口罩以備不時之需。
(二)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學校班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
(三)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加強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
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
實執行。
(四)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教職員工生應定期針對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面、電燈開關、或其他公共區
域)進行清潔消毒,可用 1: 100( 500ppm )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
(五)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須戴上口罩,並應予安置於單獨空間,
直到離校。
(六)維持教室內通風: 打開教室窗戶、氣窗,使空氣流通,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並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
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沒有必要,盡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
(七)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學生,可通報當地衛生局或撥打 1922 協助轉診,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
情,學校應依規定通知當地教育主管機關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並應至「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貳、健康管理措施(詳如附表 1)
109年 1月 26日前已入境之陸生及 109年 1 月 26 日後經許可入境之陸生,其 14 日內應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
校對陸生管理計畫工作指引」規定之第一、二、三類陸生進行管理, 14日後以本建議及措施辦理。
之同學老師均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 14天。
參、學校依個別所在地區及內部環境特性,自行預先規劃防疫措施計畫,並建立作業流程及分工事項,確保防疫工作之完備佈
建及落實執行。
肆、本建議及措施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隨時調整並發布相關防疫措施。
具感染風險對象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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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
確診病例接觸者 |
具湖北省旅遊史入境者 |
中港澳入境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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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
無症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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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措施 |
居家隔離 |
居家檢疫 |
健康追蹤 |
自我健康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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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單位 |
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
地方政府民政局/里長或里幹事 |
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
旅客自主管理/ 民政局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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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方式 |
1.衛生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 知書」,居家隔離14天。 2.地方衛生單位防疫人員每日主動追蹤健康情形。 |
1.機場檢疫人員開立「居家檢 疫通知書」,居家檢疫 14 天。 話追蹤關懷。 |
1.檢疫人員開立「健康關懷通知 書」、「入境健康異常旅客配合衛生措施及健康管理敬告單。 2.地方衛生單位防疫人員進行健 康追蹤 14 天。 |
航空公司提供「防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旅客入境健康聲明卡」,主動申報,簽名具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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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事項 |
1.留在家中(或衛生主管機關指定範圍內),禁止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 2.居家隔離期間如未配合通知 書相關規範,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進行強制安置。 |
1.留在家中(或衛生主管機關 指定範圍內),禁止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 2.居家檢疫期間如未配合通知書相關規範,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進行強制安置。 |
1.健康追蹤或自我健康觀察期間應盡量避免外出,如需外出應全程配戴外科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 2.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均請主動與縣市衛生局聯繫或撥打 1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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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上課/班 |
不可上課/班 |
不可上課/班 |
如無任何症狀可照常上課/班,但必須全程配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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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部 反 暴 力 霸 凌 專 線 :1953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信 箱 : yang221112@gmail.com
電話:5922023 分機 803 學 務 處 。 臺 南 市 反 霸 凌 投 訴 專 線 0 6 - 2 9 5 9 0 2 3 ( 學 輔 校 安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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