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8 年教師寒假資訊知能研習課程表」,請惠予教師公(差)假參加,請查照。 | |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度教師資訊知能研習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區間: 108 年 1 月 21 日~107 年 2 月 1 日。 三、報名時間: 108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 : 00 起,請至學習護照報名,網址: http://e-learning.tn.edu.tw ,並請協助公告學校首頁。 四、研習地點:本局資訊中心(場地詳見課程表) 五、參加對象:本局所屬國中小資訊組長、網管人員、資訊教師或一般教師。 (報名優先順序詳見課程表) 六、注意事項: (1) 請詳閱附件課表注意事項。 (2) 本局資訊中心為資安管制區,研習限報名者本人參加,不得攜伴或 "小孩" 陪同,亦不接受現場報名及旁聽生,違反規範者取消研習資格,另 6 個月內中心所舉辦的研習不予錄取。 (3) 經錄取卻無故缺席累積 3 次者,爾後寒暑假研習將不予錄取。 (4) 研習時數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發,唯曠課超過總時數(或當天研習總時數)達三分之一者,該次(天)研習不核予時數;一天內請假超過二分之一,則當天不核予時數。 (5) 同一課程研習(註明 A 、 B 班的),每位教師限報名 1 梯次,如有重覆報名,將皆不錄取,不另行通知,請自行取消重新報名,同一時段不同課程的研習,如有重覆簽名,將全部取消研習時數,報名者不得異議。 七、寒假期間,開車人員請由依照進學國小假日停車規定進出,行駛於校園內請減速慢行,並依學校規定位置停放(籃球場請勿停車)。 八、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課程表,如有疑問,請洽本局資訊中心鄭盛南教師(市話: 2130669#29 ,網電: 64095)、呂政鴻老師(市話: 2130669#37 ,網路電話: 64085) 九、請假:一律線上辦理,報名後至研習結束前皆可以線上請假,請至「學習護照」→「研習參與」→「中心研習請假」。 |
教 育 部 反 暴 力 霸 凌 專 線 :1953 。 學 校(反霸凌)投 訴 信 箱 : yang221112@gmail.com
電話:5922023 分機 803 學 務 處 。 臺 南 市 反 霸 凌 投 訴 專 線 0 6 - 2 9 5 9 0 2 3 ( 學 輔 校 安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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