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 107 年度國小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訂於 107 年 5 月 2 日(星期三),假新化國小活動中心辦理。
二、審查時間為當日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下午 3 時。補件時間為下午 3 時至 4 時【逾期不予受理】,請申請介聘教師事先檢視備齊相關申請表件。
(一) 各區審查時間如下:
1. 上午 9 : 00~12 : 00
七股區、佳里區、新營區、六甲區、大內區、麻豆區、下營區、後壁區、柳營區、官田區、鹽水區、學甲區、白河 區、南化區、將軍區、北門區、東山區、楠西區、玉井區、新化區、關廟區、安南區、安定區、新市區、龍崎區、西港區、善化區、山上區、左鎮區。
2. 下午 1 : 30~3 : 00
東區、南區、北區、中西區、安平區、永康區、仁德區、歸仁區。
(二)若無法於上述時間前往,請自行擇時前往。
三、未於教師介聘系統登錄者,不予受理現場報名。
四、審查當日應備文件:申請表(請以 A3 格式列印)、教師證書、最高學歷證明、積分證明相關文件,上述各項證件正本暨影本依序排列裝訂成冊(除申請表、服務年資及研習證件正本由小組存查外,其餘證件正本驗後當場發還,影本由小組存查,另影本請申請人簽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若委託他人者應另檢附積分審查委託書(如附件一)及雙方身分證正本。
五、請貴校校長及人事主管務必依本市介聘要點規定,確實審核申請教師介聘數額,不得超過學校當學年度該教育階段該類別教師編制數之二分之一。
六、證件不齊須補件者請於 107 年 5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至 4 時前送達本市新化國小活動中心,逾期視為放棄。
七、為避免人潮過多造成等候時間過久情形,請儘量依積分審查日程之分區安排時間前往審查。新化國小不提供停車空間,另檢附新化國小交通資訊示意圖供參(如附件二)。
八、請貴校核實予以申請審查教師之公假,惟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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