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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一、 105年度 2月 A1 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16 件死亡 16 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一) 肇事時段分析:以 6-8時、 8-10 時、 10-12 時、 14-16 時、 20-22 時、 22-24 時各發生 2 件最多。
(二)肇事原因分析:以未注意車前狀況發生 6件最多。
(三)肇事車種(第一當事人)分析:以機車發生 8 件最多。
(四)道路類別及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 13 件最多,交岔路口(型態)發生 9 件最多。
(五)事故類型分析:車與車類型發生 8件、自撞類型發生 5 件、人與車類型發生 3 件。
(六)死亡者年齡層分析: 30-39歲、 70-79 歲各死亡 3 人最多(65 歲以上 5 人)。
(七)學生涉及肇事計 3人(造成嘉南藥理大學(研究)生 1 人死亡、 1 人受傷、北門農工 1 人受傷)。
(八)主要肇因為酒後駕車失控案件未發生。
1. A1類事故第一當事者 3人有飲酒情形。
2. A1類事故所有駕駛人中 4人飲酒超過標準(呼氣值 0.15mg/L)。
二、交通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統計本(2)月死亡交通事故資料顯示,自撞、自摔案件計發生 5件,造成 5人死亡,占全部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31.25%。分析駕駛人自撞、自摔案件肇事原因為駕駛疏忽、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酒後駕車等。許多人為了日常生計而日夜奔波勞碌,在駕駛行為表現上會有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渙散等情形,尤其隨著天候不佳、視線不良,倘若稍有疏失,很容易就發生碰撞橋墩、路旁固定物或自行摔倒交通事故,為了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確保交通安全,本局利用各種宣導機會,特別呼籲駕駛朋友,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另外特別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夜間行駛務必開啟大燈,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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