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本市事業單位勞工健康促進意識,落實職場身心健康保障,本局辦理 115 年度「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法令宣導會」共計 10 場次,有興趣的廠商可自行報名參加。
一、法規依據與目的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32 條規定辦理。旨揭宣導會係針對本市轄內各事業單位,藉由法令解析與實務宣導,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安全健康工作環境,有效預防職業病發生,提升整體勞工福祉。
二、宣導會場次資訊
本系列宣導會規劃辦理場次日期及地點如下(分為上午場:9 時至 12 時 30 分、下午場:13 時 30 分至 17 時),各場次資訊請詳見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法令宣導會報名網站(QR 碼請參見附件):
| 日期 | 地點 |
|---|---|
| 115 年 5 月 28 日 | 南門勞工育樂中心第三會議室 |
| 115 年 6 月 4 日 | 官田產業園區產銷中心 |
| 115 年 6 月 15 日 | 永華市政中心東哲廳 |
| 115 年 6 月 18 日 | 南門勞工育樂中心第三會議室 |
| 115 年 6 月 22 日 | 民治市政中心社會局社福大樓 3 樓階梯教室 |
三、承辦單位與諮詢
旨揭宣導會委託「竣隆職業安全衛生技師事務所」辦理,有關報名或活動內容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該事務所陳秘書(電話:0926-660387)。
四、時數認證
凡全程參與本宣導會者,將提供「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3 小時。
五、附件
檢附課程表 1 份


